擇官第七

【原文】
貞觀元年,太宗謂房玄齡等曰:“致治之本,惟在於審①。量才授職,務省官員。故《書》稱:'任官惟賢才。'又云: '官不必備,惟其人。'若得其善者,雖少亦足矣;其不善者,縱多亦奚為②?古人亦以官不得其才,比於畫地作餅,不可食也。《詩》曰:'謀夫孔多,是用不就。'又孔子曰:'官事不攝,焉得儉?'且'千羊之皮,不如一狐之腋③'。此皆載在經典,不能具道。當須更並省官員,使得各當所任,則無為而治矣。卿宜詳思此理,量定庶官員位。”玄齡等由是所置文武總六百四十員。太宗從之,因謂玄齡曰:“自此倘有樂工雜類,假使術逾儕輩者④,只可特賜錢帛以賞其 ​​能,必不可超授官爵,與夫朝賢君子比肩而立,同坐而食,遣諸衣冠以為恥累⑤。”

【註釋】
①審:審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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